關於大型展會展台搭建管理細則
1. 對於所有室內層高超過4.5米(含4.5米)或者展台頂部結構搭建麵積超過展位麵積50%以上的單層展台、雙層或多層展台以及室外展 台(以下統稱特裝展台),其展位搭建設計圖紙,必須交至漢海展覽進行審核。
2. 所有進場搭建的施工單位,必須向漢海展覽提供其加蓋單位公章的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。
3. 展覽展示設計廠家為你講解所有進場搭建的施工單位,需交納展台風險押金,展會期間展台未出現任何安全事故,展覽結束後視現場展台清運情況退還。
特裝展台施工管理規定: 1. 所有特裝展台結構必須設計合理,保證搭建牢固、安全。搭建材料應使用阻燃材料。 2. 所有展台所設計結構強度應當滿足荷載所需要的強度,搭建時應確保展台結構的整體強度、剛度、穩定性及局部穩定性。 3. 各搭建商搭建的展台麵積應和申報麵積相符,各搭建商搭建展台麵積不得超出承租麵積,投影邊線不得超出承租邊界線。 4. 對結構中有玻璃裝飾的展台,必須采用安全玻璃,確保施工、安裝牢固,並有醒目標識,以防玻璃破碎,造成人員傷亡。
5. 對於使用鋼結構立柱的展台,其立柱應使用直徑為100mm以上的無焊接材料,底部應焊接牢固底盤,上部焊接法蘭盤以增加立柱的受 力麵積,以保證展台結構的牢固。 6. 所有展台結構主體受力牆落地寬度不應小於120mm,確保牆體與地麵的接觸麵積。對於超過6m的大跨度牆體及鋼柱框架結構之間應 在頂部加設橫梁連接,下部須加設柱間支撐,保證展台的整體剛度和穩定。 7. 各參展商及搭建商從設計到施工應充分考慮展台的安全性,確保搭建展台各連接點及展台整體結構的牢固性。